近日,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组成督查组,从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状况,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进场原材料质量以及县级质监组织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等几个方面,对五常市、尚志市、延寿县、呼兰区共3条通乡公路85公里和2座危险桥梁(共22个施工标段,5个驻地监理办,5家建设单位)进行了督查。 从督查结果看,各项目从业单位均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了质量安全组织机构,制定了岗位职责,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多数施工单位人员、机械设备已进场,各项开工前准备工作已就绪。五常市、尚志市、阿城区成立了具有交通资质试验室,并依托其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未成立试验室的区县也采取委托当地建委试验室或具有交通资质试验室的方式开展了通村公路试验检测工作。但部分项目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施工、监理单位安全员持证率低,建设单位在项目中未按规定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施工现场桥涵施工处安全警示警告牌不全,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电闸箱、电缆线安设不符合规定等安全隐患等问题。二是监理人员业务素质较低,监理试验仪器不足或尚未进行计量检定。三是部分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不满足要求。 针对各项目存在的问题,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督查组立即召开建设、监理单位参加的检查情况通报会,相互交换检查意见后,现场下达了《质量督查意见书》,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建设单位立即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查找存在问题原因,研究解决办法,拿出整改报告由建设单位限期报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