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对《哈尔滨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船客运管理条例(草案)》和《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的顺利进行,2009年11 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行25人对我市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进行立法调研,实地调查我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船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情况,了解这些行业立法的基础、重点、难点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忠信、副主任王铁强、姚建亭、张福庆、范德武,秘书长付智君及19位常委参加了这次视察活动。市人大一行先后到哈尔滨大众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公共汽车总公司、永达客运公司、市城市通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和2路公共汽车线路进行调研,听取了市交通局贾剑涛局长及3个企业负责人关于我市公共交通基本情况、管理情况、近几年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观看了我市公共汽车、电车调度指挥中心和IC卡工程现场演示电视片,并乘坐2路公共汽车亲身体验公交运营情况。 调研中,市人大领导及各位委员对我市公共交通近些年发展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 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即将审议的公共汽车电车和出租汽车两部《条例》,将有效解决原来一部《哈尔滨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规范公交和出租两种地位、发展原则和管理模式完全不同的行业,难以满足行业管理实际需要的问题。新《条例》针对我市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行业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在确立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定位、推动公交优先发展进程、加强行业管理,特别是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力度、引导公交客运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新《条例》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我市公交行业管理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水平,为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